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25〕12号,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与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我校申报工作。现将《通知》正文及附件转发至学校各相关单位,并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奖项设置、申报资格和要求请仔细阅读《通知》,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各二级单位需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二、本届评奖单设“教育科学研究”专区,根据《通知》要求,教育学一级学科成果纳入“教育科学研究”专区申报,申报名额、申报程序等事项由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另行通知。联系人:唐华老师;联系电话:83105585。
三、我校申报工作安排
1.江苏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按照分配名额开展限额申报,学校依据教育厅工作安排,将对我校推荐至省教育厅的参评成果进行公示。请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9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包括《申报汇总表》(附件2)、《申报评审表》(附件3)、申报成果、证明材料以及承诺书(附件4)。《申报汇总表》与《申报评审表》需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其中《申报评审表》纸质材料一式2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暂不需要《通知》附件申报答疑第33条所说的“3份”“9份”等要求,但是除提交份数以外的其他要求,如附件内容、加贴标签、打印装订等要求要与其一致。待省教育厅组织遴选后确定我校拟推荐成果会另行通知,届时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材料。
2.以“徐州工程学院”为参与单位的参评成果,各参与完成人须在申报阶段将由第一完成单位签署“学校审核意见”并盖章的《申报评审表》与申报成果证明材料提交至社科处存档备案。凡申报阶段未提交至社科处备案的参评成果,学校在科研考核等相关工作中不予认定。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社科处。
联系人:杨畅、权泉。
联系电话:83107858(7858)、83791202(6202)。
电子邮箱:skczk@xzit.edu.cn。
联系地址:中心校区行政楼A212。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3.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4.承诺书
社科处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