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校级科研机构: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徐工院科发〔2023〕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2024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各科研机构自2023年12月5日发文认定起至2024年12月31日以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指标和综合指标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果需与科研机构研究方向一致,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科研机构使用,由成果负责人确定成果归属。
三、考核程序
请各科研机构按照《徐州工程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徐工院科发〔2023〕2号)(附件2)中《徐州工程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和《徐州工程学院校级科研机构考核指标体系》相关要求,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附件3)和《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4),并附相关成果佐证材料装订。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审核本部门提交的考核材料,统一汇总盖章后将纸质版《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及佐证材料、《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汇总表》各一式1份于2025年1月7日前报送至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杨畅、权泉
联系电话:83107858(7858),83791202(6202)
邮箱:skczk@xzit.edu.cn
地址:中心校区 行政楼A212室
附件:附件.zip
1.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名单
2.徐州工程学院校级科研机构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3.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表
4.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校级科研机构年度考核汇总表
社科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