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文社科类科学研究活动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在境外发表与出版成果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维护学术研究的正确性和权威性,特对我校教师以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拟在境外发表和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成果,实施以下流程审批管理。
一、审批流程
1.由论文/论著第一作者填写《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境外发表与出版意识形态审核表》(见附件)对于拟发表的论文稿件或出版的论著书稿的意识形态问题进行自查并承诺签字;
2.论文/论著第一作者将签字承诺后的《审核表》与拟发表出版的稿件或书稿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二级党组织在接收到《审核表》与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认真审查、出具审核意见;
3.学校社科处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查通过的《审核表》进行留档备案。
二、管理要求
1.对于未经意识形态审核的境外发表与出版成果,学校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项目申报和各类评奖评优中一律不予认定。
2.自2025年之后境外发表或出版的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按照该流程办法执行。
附件:徐州工程学院人文社科类科研成果境外发表与出版意识形态审核表.docx
社科处
2025年3月28日